薪酬报酬
华新科薪酬报酬政策
本公司的薪酬报酬政策针对董事、独立董事、经理人及员工叙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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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独立董事
(1) 固定报酬:系依据董事会决议的支领标准。
(2) 变动报酬:系依本公司章程规定,按年度获利提报不高于百分之二作为董事酬劳。
- 经理人:系依据本公司绩效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绩效”、“所属单位绩效”及“个人绩效”等关键绩效指标,作为核发变动薪酬的参考项目。
- 员工:系依据本公司从业人员薪给相关规定并参考市场薪资水平支付情形发放。员工酬劳系依公司章程规定,按获利提拨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作为员工酬劳。
- 董事及经理人的报酬,依规定须由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定期评估及订定。
各项福利制度
| 保险与保障 | 各项补助 | 其他福利 |
|---|---|---|
| 工伤及社会保险 | 婚丧嫁娶补助 | 三大节日礼券 |
| 全民健康保险 | 旅游补助 | 生日礼券 |
| 团体保险 (含寿险、意外险、住院医疗、癌症医疗等) |
社团补助 | 五一劳动节礼券/电影票 |
| 海外出差及驻外保险 | 生育补助 | 餐券/电影票 |
| 定期健康检查及医师咨询 | 主管体检补助 | 母亲节礼盒 |
| 每月退休金/公积金提拨 | 住院慰问金 | 特约商店优惠 |
| 退职金 / 抚恤金 | 远程租房补助 | 长期服务优秀员工金币/礼品 |
| 员工本人在职进修补助 | 亲子、生活、理财讲座 | |
| 员工本人奖助学金补助 | 年终抽奖 | |
| 急难救助贷款 | 多样化福利活动 (球类竞赛、员工家庭日、舒压按摩等) |
退休制度与实施情形
本公司根据劳动基准法相关规定订定退休办法,并成立“劳工退休准备金监督委员会”,定期监察退休准备金的提拨状况并负责退休申请案的审核。
退休金提拨
旧制提拨:2005年7月1日前入职且选择旧制者,公司每月依旧制人员工资总额提拨退休金至台湾银行退休金专户。
新制提拨:2005年7月1日前入职选择新制者及2005年7月1日后入职者,公司每月依员工劳退级距提拨6%至劳保局设立的员工个人账户;如员工有自愿提缴者,另依自愿提缴比例每月自员工薪资中代扣至劳保局员工个人账户。新制退休金提拨金额于每月工资单中显示。
退休条件
劳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得自请退休:
-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满五十五岁者。
-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 工作十年以上年满六十岁者。
劳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强制其退休:
- 年满六十五岁者。
- 精神失常或身体残废不堪胜任工作者。
退休金给付标准
旧制工龄:按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与两个基数。但超过十五年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与一个基数,最高总数以四十五个基数为限。
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
各项福利活动
由职工福利委员会定期举办各项活动,如:员工旅游、球类竞赛、免费电影票、免费高级餐厅餐券、年终抽奖、舒压按摩、员工家庭日等活动。







